女与生父的关系会随着收养关系的解除和自行恢复吗?
法律咨询:“你好,我是被石某与和他妻子甘某收养的孩子,因为他们的亲生女和东东在五岁的时候走失,所以他们夫妻二人才将我收养在我满十周19周岁的时候,养父母找到了东东,他们觉得亏欠东东,使尽全力。弥补他,因此我觉得我自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于是便与养父母协商解除收养干四儿我亲生父母知道后想要将我接回他们身边,请问我已让父母解除收养干事后。跟我亲生父母的关系会自动回复吗?”
律师答疑: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9条的规定,未成年养子女养父母之间的解除收养关系已生父母的关系进行恢复,该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收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伤害,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行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说,你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你与生父母的关系不会自行恢复。既然你生父母愿意把你接回去一起生活,那就说明他们是想和你恢复关系的,你们可以再协商之后恢复关系。
骆欣玥把案例拿给吴迪看:“你看,如果你找你生父母。你可以像他那样做。”
吴迪无奈地叹了口气:“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怀疑我是被拐来的。”
骆欣玥惊诧地看着吴迪:“你是说,你是你妈从人贩子那里买回来养的?”
吴迪:“有可能!因为我妈从怀孕以后到生我那时,我爸都不在她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