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灭顶
一
夕阳西下时的一片彤辉,均匀地涂在胭脂河上。帆儿是去远了。歌儿是渐弱了。胭脂河呢,浮着妖娆的红晕,显出动人的羞容,悠悠地徜徉着。满世界静极了。
秀秀最喜欢这会儿到河边来洗衣服。河水晒了一天,温温的,很舒手。河东河西两村的孩子们,像眷恋母亲的怀抱一样眷恋这条河。整个夏季,差不多天天泡在河里嬉戏玩耍。不过此刻他们都乏了,回家吃饭去了。
秀秀最喜欢这会儿到河边来洗衣服,还因为这会儿这条河仿佛只属于她自己。
像那些孩子们眷恋这条河一样,她更眷恋自己内心里占有了这条河的满足情绪。二十岁的姑娘一个月后就要嫁人了。她期待着结婚的日子。一种幸福的期待,却说不上是在渴望。这种幸福如同需要喝很多碗才能醉倒人的米酒。她只是闻到了,更准确地说是想象到了它的醇香而已。所以她尽管是在期待着,心儿没醉。她好比一个买到了预售票的旅客,从容地坐在候车室里,等着上车。
女人迟早要出嫁的。区别仅仅在于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中意的或不中意的。她觉得明贵很中自己意。河东河西两村的小伙子们加在一起,明贵无论与谁比,怎么比,都是个比不败的人。身高一米八,浓眉大眼的,肩膀宽,胸膛厚,是个堂堂的男子汉。而且呢,还十分正经。面对面和姑娘们说话都脸红,不会打情骂俏那一套。靠自己能吃苦和能干,三年来成了收益殷实的万元户,盖起了四间新砖房。河东河西一心想嫁给他的姑娘多了!他却主动央媒人来她家提亲,这不能不算是她的福分。
不定有几个姑娘嫉妒我呢!她蹲在河边儿,轻轻揉搓着自己的一件上衣,庆幸地这么想。
肥皂泡儿一簇一簇被河水捎走了。浮着红晕的河面上开着一朵朵白莲花,好看极了。
泼啦一声,一条鱼儿跃出水面。
泼啦一声,又一条鱼儿跃出水面。
平静的水面上分着几道水纹,想必有几条鱼儿在水下追着一簇簇的肥皂泡儿。
秀秀住了手,呆呆地望着出神。
她忽然觉着自己就是一簇肥皂泡儿,而明贵是一条鱼。或者反过来,自己是一条鱼。无论是肥皂泡还是鱼,在她和他之间,总该发生过点什么不寻常的事儿才对劲。哪怕像鱼儿追肥皂泡儿呢!
可她和明贵之间还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
开春时,媒人提亲。爹说考虑考虑再回话。爹先跟娘商议。娘说明贵能做个好女婿。爹和娘又一块儿跟她商议。她也说考虑考虑。她考虑了一夜,相信明贵将来能做自己的好丈夫。于是第二天她就给了爹和娘个回话——听凭爹和娘做主。于是当天爹就给了媒人个回话——年底成亲。于是从那一天起,她便很本分地将自己看成是明贵的人了。明贵也将她看成是他自己的人了。一切自然而然,顺理成章。
她从前和明贵没什么接触。走对面说过几遭话,暗暗打量过他那堂堂男子汉的容貌和身体。她成了明贵的人之后,跟明贵也没什么接触,走对面依旧是说几句话而已。明贵到她家来,她依旧是只有暗暗打量他而已。
明贵忙,很忙,忙养鸡的事儿。明贵并不常有空儿到她家来。来了找的也是爹,不是她。找爹谈养鸡的事儿,谈完了就走。养鸡的事儿不唯对明贵是头等大事儿,对她家也是头等大事儿。
两家都是养鸡个体户。
她也忙,也很忙,也忙养鸡的事儿。明贵家养了六百多只鸡。她家养了四百多只鸡。弟弟才十二岁,帮不上家里养鸡的活儿。母亲体弱多病,一天强撑着做三顿饭。四百多只鸡是全家的活祖宗;她和爹是它们的奴婢。她和爹为它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它们使她一家发财致富。
她也不常到明贵家去,去的往往是爹。爹去不了,才吩咐她去,去了也是代爹谈养鸡的事儿,也是谈完了就走。家里还有永远也做不完的养鸡的活儿,拌第二天的鸡食啦,修鸡笼啦,配防鸡瘟的药啦,数蛋啦,编蛋筐啦,宰杀不下蛋的鸡啦等等,永远也做不完。每隔五六天往县里送一次蛋。一年三百六十多天,永远是这么忙。有几次她在明贵家,本可以多待一会儿,谈完了养鸡的事儿,再谈些别的什么事儿、别的什么话儿,可明贵却正忙,在做着她刚做完或回家后也要做的事儿。
“我都听明白了,还有别的事儿吗?”明贵就会这么问。
或者说:“你今晚没事儿吧?那就帮我把这些蛋装了筐吧!”
鸡蛋两家之间似乎永远是鸡永远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