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待一脚蹬踏,那小子连忙往旁一退,道:“行了行了,我告诉你们吧。”
我们一听他要说,双双停下手来,在离他三米的地方站定。
“我是吸血鬼家族的大公。虽说只活了一千年,但也听说过不少有关于家族的传说。”伯斯乐抚着刚被地藏王击中的左肩道:“传说吸血鬼是被上帝遗弃的人。但由于某种原因,我们也是最接近神的人。或者用如来的话说,我们就是打开了一半第七感的人。”
一半第七感,这是什么意思?
伯斯乐放下揉着左肩的右手:“所以吸血鬼拥有人类所没有的一些特长。比如变身能力、比鹰还快的速度,飞行的技能,庞大的力量等等。如果不是因为吸血的缘故,是不是你们人类也可以把我们视为一群有着超能力的人?”
伯斯乐说的这些话,是以前我从来也没有想过的。的确,如他所言,抛弃了那种令人唾弃的吸血本能的话,那么吸血鬼在人的眼中也不会就是一群有着超能力的平常人。
伯斯乐苦笑道:“上面那些能力只是一些共性。不同的吸血鬼会在成长期形成自己独有的能力,有些人的能力是心电感应,有些人的能力是操纵物体,有些人的能力是超强的学习能力。而我的能力比较特殊……我的能力是能够自由往返于地狱与人间。”
我顿时感到恍然大悟,这小子原来还有这一手,这到是有些出人意料。只是……“那你也只能往返于地狱和人间而已,你怎么可能到这个地狱之下的世界里呢?”
伯斯乐冷笑一声道:“这里不就是地狱的地狱吗?只要把地狱视作人间,那么再使用一次我的能力,不也就可以到这里了吗?”|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登录,支持正版文学|
确实是这样。我不禁喜道:“那你有办法带我们离开这里?”
伯斯乐微笑着点点头道:“是的。我不但可以带你们回到地狱,而且我可以带你们回到人间。”
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想不到这个和我几百年没什么和气的小子,到这时竟然会这么仗义,不禁叫我刮目相看。
“那到底要怎么做呢?需不需要我们帮忙?”地藏王有些迫不急待地问道。估计你要让他就待在失魂道路口还行,要是让他待在奈何城这白光里,还不如让他早点死呢。
“不需要什么帮忙,很简单,只要你们握住我的手就可以了。”说着,伯斯乐伸出双手放在身前。
我和地藏王对视一眼,感觉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便一人握住伯斯乐的一只手。只听他深呼吸一声,道:“准备。”
靠!还准备。听到这两个字,比参加奥运会百米短跑时听到发令员的枪声还紧张。我已经感觉几秒钟之内,我的手已经有些湿了。我想,地藏王那只手也不会好到哪里去,那小子比我还着急呢。
“走!”伯斯乐大叫一声,接着身子慢慢地往上升去。他紧紧握住我和地藏王的两只手,感觉上就像一个天使在拯救两个人似的。可惜他不是天使,他是人间的恶魔--吸血一族的大公伯斯乐。
伯斯乐的身子渐渐被越来越浓的白光所笼罩,上半身已经看不见,只能看见他握着我们的一双手和下半身。
正当白光快到我们头顶时,伯斯乐双手突然一甩,我和地藏王毫无准备,身子猛地往下掉了下去,两个人都摔了个大屁墩。只听到空中往来伯斯乐得意的笑声:“你们俩人就留在这里吧!想搭顺风车?做梦吧!”
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几百年都没有改过的人,你怎么能相信他会在一时半会儿良心发现,反过来助你一臂呢?
“草!”就连地府的头头都忍不住骂起来。
我正想安慰他两句,说是慢慢想办法,突然身后传来一个沉稳而舒缓地声音:“草什么?讲文明,竖新风,建立和谐社会!”
我吓了一跳,急忙回头看去,只见那个在失魂道上莫明其妙问“爱是什么”的男人正站在离我们不远处。男人脸上依旧蒙着一层白光,看不清楚,背上的一双黑翅却在白光里显得特别地刺眼。
“想回家?”男人沉默半晌后突然问道。
“想!”我和地藏王异口同声道。
“那还不滚!”男人音调一转,厉声道。
我苦笑着正准备说“要滚也得有办法才是”,猛地一道白光亮起,瞬间又消失掉了。我再仔细一看,地藏王和我都同时躺在失魂道那房间的门口。
我骇然跳起来道:“怎么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