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秦风正在梦里啃猪蹄。他把那抱枕小猪的猪蹄子塞进了嘴里,在那里啃。
那可爱的粉色猪脚,给他啃得全是哈喇子。原本这玩意儿是带着女人香的,现在全是哈喇子的臭味儿。
李晴踩着高跟鞋,笃笃笃的走了过去,一把揪住了秦风的耳朵。
感觉到疼痛的秦风,立马就情不自禁的叫了起来。
“啊……啊啊……”
这声音听着,有些奇怪。奇怪得李晴的脸,都给他叫得羞红了。
“秦风,你在干什么?”
李晴一声断喝,秦风醒了。
他睁着惺忪睡眼,看着眼前这穿着白大褂的漂亮女人,懵懵懂懂的问:“你是白无常吗?”
李晴:???
“好漂亮的白无常啊!”
李晴:???
“你是来勾我魂的吧?我的魂愿意被你勾走!”
秦风这话一说,李晴反应了过来。
啪!
她轻轻给了他一下,没好气道:“死不正经!”
“学姐,你不就喜欢我不正经的样子吗?”
“滚蛋!”李晴一把夺过了她的抱枕小猪,没好气的说道:“你看看,你看看,你把我的小猪霍霍成什么样子了?”
“嘿嘿嘿……”秦风一顿傻笑之后,贱贱的说:“我没有霍霍啊!我只是在这小猪上,留下了我的味道。这样,学姐以后你在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会睡得更加的香甜。因为,你抱着它就能闻到我的味道,就跟抱着我一样!”
面对秦风的痴情,李晴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故作嫌弃道:“滚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