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时间也是她自愿的,看到加莉娜和娜杰日达一切都好,她就放心了。
但她不觉得有什么,不代表加莉娜也是这样认为的。
13岁的时候,加莉娜彻底失去了母亲、父亲,帮忙抚养她的亲戚对她算不上好,但至少给了她一口饭吃,至少让她留了一条命活。
她也曾对他们有过怨言,母亲父亲留下的东西大半都被他们拿走,剩下的都是没有用的,只能寄托感情的东西,后来,她也觉得他们这样是对的,他们确实没必要为她的生命负责,给她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于是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加莉娜开始试着自己赚钱,也曾有不安好心的人试着让她误入歧途,但她记得母亲的教导,有些事儿她是不会做的。
特别是犯罪的事,这等同于破坏他们美好的故乡,他们拼死守护的家乡。
他们得为家乡自豪,而不是犯罪破坏它。
虽然加莉娜也不知道,他们的故乡真的还在吗?
很多脏活累活儿加莉娜都试过,但她什么活儿都干不长,在一个职业上赚到一笔钱了,就想要去尝试下一个了,慢慢地也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活,钱不算多,但也够用,她一个人生活的话还能攒下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