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兰感动得眼眶湿润,她握着陈兴平的手,说道。
“我儿子真有出息,以后可不能给娘买这么贵的衣服了,娘不用穿太多衣服,给你自个儿买就行。”
“娘,以后我买你穿就是,我争取让你一天一套新衣服!”
“哈哈,有钱人也不能一天一套新衣服吧。”
王秀兰被陈兴平哄得笑来合不拢嘴。
她去柜子里,将做了好几天的新衣服拿了出来。
“你穿娘给你新做的衣服,这身衣服穿着好看,喜庆!”
“娘,我又不是真的结婚,不用穿。”陈兴平觉得自己不是真的结婚,不用搞这么正式。
王秀兰可不这么想,她将衣服塞到陈兴平怀里说道。
“傻子,我和你爹知道你不是真的结婚,可是村里人不知道啊。”
“再者说了,你做戏要做全套,穿着这身衣服去,林志刚就以为你娶了林允棠,到时候才不会穿帮啊。”
其实,王秀兰就是借着今儿这个机会让儿子穿新衣服,让村里人看看儿子有多帅的!
村里人都以为陈兴平今天接媳妇儿,大家会来看热闹的。
王秀兰借着这个机会,要好好争口气!
陈兴平犟不过王秀兰,于是接过衣服,将新衣服换上。
虽然只是简单的上衣加裤子,但是王秀兰的手艺很好,剪裁服帖,走线工整。
藏青色的衣服往陈兴平身上一穿,显得他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陈兴平本身就高大,如今穿上这身新衣服,比那些下乡来的知青还要英俊不少!
陈兴平在家收拾着去接新媳妇儿的时候,林允棠已经起床收拾好了。
她今天就要离开林家这个狼窝了。
可是陈家又何尝不是虎穴呢?
林允棠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路在哪。
她紧张得,一早上来来回回的将头发梳了好几次。
林允棠家和吴春凤家挨得不远。
两个人今年都满十八,从小光着屁股一块长大,如今又同一天嫁人。
村里人就会拿两人进行对比。
看看谁今儿是更漂亮的新媳妇!
吴春凤家,老早的功夫,就来了不少人。
村里人都知道,吴春凤今儿结婚,买了冰糖当喜糖。
很多小孩围在了她房间门口,一口一句漂亮新媳妇的夸赞着,就为了得到小拇指大一块的冰糖吃。
“春凤姐姐,你这件红衣服好漂亮啊,穿着像是城里人!”
“你是我们村最漂亮的,春凤姐姐,以后我结婚,也要穿你这种漂亮衣服。”
“我刚才去了林允棠姐姐家,她今天没有新衣服穿,穿的还是之前那套有很多洞的衣服,只不过被她给补起来了而已。”
“哇,春凤,你这身衣服还是盘扣的,应该挺贵吧。”
吴春凤一大早的,就将自己买的红衣服给换上了。
这件衣服是她特意买来结婚穿的。
衣服是喜庆的大红色,盘扣设计,上面还有花纹,一看就价值不菲。
吴春凤还学城里姑凉,将头发梳成了一个高马尾,原本就有些头秃的她,显得脑门更大了。
但是吴春凤觉得自己漂亮得不行,别上小发夹,穿上新裤子和新鞋子,整个人都快拽上天了。
吴春凤双手叉腰,当着村里人面,扭动着屁股,像大家显摆着的美貌。
看着大家伙羡慕的眼神,吴春凤得意得嘴巴都快歪到天上去了。
她这一刻,觉得自己就是全村出尽风头,最幸福的女人。
“哎呀,这件衣服是城里女娃结婚穿的,子豪哥哥非要给我买,他说我嫁到李家了,以后是城里人,结婚当然也要穿城里女孩穿的!”
旁边一个女孩,看着吴春凤今天出尽风头的样,心里羡慕得不行。
她虽然很是嫉妒,但是表情上没有显露半分,她挽着她的手,吹捧着吴春凤。
“春华,林允棠今天特意选来跟你一天结婚又如何,陈兴平连一件新衣服也没给她买,她还没你半分好看。”
“丽华,林允棠那狐媚子,抢了陈兴平去又如何,我嫁的人是知青,她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我过得好!”
“就是,春凤,你以后进城了,可要带着我一块玩,争取也给我介绍一个城里男人!”
“那是当然。”
何丽华是吴春凤的好闺蜜,两人从小就关系好。
不,其实村里几个女娃,以前关系都挺好的。
可是越长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