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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饿所导致的礼仪崩塌是小说作者难以想象的

也许现在吃的太饱,让很多作者,尤其是一些影视类的编剧已经忘却中国的绝大部分时期是吃不饱饭的。′新+完.本?神~站¢ -已~发¨布-最′新*章^节\

在古代,吃不饱饭是常态,饥荒也是常态,但是很多人只是看到常态,却从来不去思考饥荒引发的社会后果有多么严重。

你永远猜不到一个吃不饱饭的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很多小说里描写古代社会的“礼崩乐坏”,喜欢套用现代语境,说什么“民众觉醒”“秩序松动”,甚至把破坏礼制看作是追求自由的一种表现。然而真实历史中的“礼崩”,往往不是因为理念,而是因为“肚子太饿”。

古代社会一旦发生天灾、战乱、歉收,随之而来的不是“思潮激荡”,而是饥荒、抢夺、吃人。当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难以满足时,什么“孝道”“宗法”“长幼有序”“士农工商”的等级伦理,全都会瞬间瓦解。

当你要眼睁睁看着家人饿死、看着孩子哀号、看着尸体变成唯一的“粮食”,礼,就再也不是“天经地义”,而是“奢侈的装饰”。

真实的礼仪瓦解,是从吃死人开始的。吃人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在中国历史上记载极多。几乎每一个大饥荒年间,《资治通鉴》《明实录》《清通鉴》《旧五代史》这些正史,都有类似记载:

东汉末年《后汉书》记:“县中乏粮,人相食。¢v!7`x`s-w′.+c,o?m/”

唐代安史之乱,《资治通鉴》载:“城中饥甚,鬻妻卖子,不足,遂相与啖人。”

明朝崇祯年间大旱:“母食子,子食母,人相食者遍于关内。”

清朝嘉庆年间饥荒,山西、河南、陕西“家食其亲”,甚至有“开坟盗尸为食”。

礼制中,亲亲之道、父慈子孝,是根本纲常;一旦饿到吃掉亲人,礼崩早已无须再论。哪怕是平时再守礼的良民,只要生存被压到极限,就会变成连动物都不如的状态。

古人重视“父为天、母为地”,家族是礼制的基本单元。但饥荒面前,“父不慈、子不孝”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明史·灾异志》中就记载,某地“父杀子以食,母弃婴于沟壑”。清代《嘉庆实录》也记:“一妇得食,竟与姑独食而弃其夫,夫饥死。”还有“丈夫躲食于外,妻持刀逼问食下落”。

这不是个别变态行为,而是普遍在饥荒发生后,短时间内礼仪沦陷的过程——家中存粮,先喂谁?一家六口只够活一个,如何选择?过去的“孝”“慈”“顺”,在吃不饱的现实面前,全部崩塌。

古代的宗族观念在和平时期极强,尤其是江南、福建、岭南一带,但一旦灾荒临头,族内互相抢粮、攻讦、劫夺反而比外人更狠。*x~z?h+a-i!s+h,u!.~c¨o_m-

《大清灾异录》记载,安徽某县饥荒年,“族人互相抢掠,不认宗亲”。而《明实录》更夸张:“有兄弟共囤粮,夜间互杀而夺。”意思是,连睡一个屋檐下的亲兄弟,到了夜里也会怕对方拿刀。

小说中常描绘“乡里团结、宗族互助、守望相助”,但真实历史中,只要饥荒发生,这些看似坚不可摧的“礼”就像窗纸一样一捅即破。

古代婚姻制度讲究“三书六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礼制核心之一。但在饥荒下,婚姻制度首先被抛弃。

灾荒之年,大量妇女被贱卖,“妻以米价计”,甚至父亲将女儿卖入青楼或直接交换粮食。《清通鉴》记载:“晋阳大旱,贩妇鬻女,咸以粟为直。”《明史·食货志》也言:“有以一斗米换一女者,甚者父母亲售其女。”

婚姻不再是合礼合德,而是保命的筹码;“女德”“节妇”“孝顺”这些伦理标签,全被饥饿扫地出门。穿越小说中动不动就是“姑娘为国为民献身”,在历史的饥荒洪流面前,她们只是被摆上粮市的货物。

小说里常塑造清官、忠臣,荒年中“体恤百姓”“焚券赈灾”,但实际历史中,饿死的百姓大多是因为官员“要钱不要命”。朝廷下拨赈粮,地方截留;百姓逃难,官府强迫“锁户”;甚至有地方官直接“以灾发财”。

明代成化年间,河南大旱,知府贪污赈银百余万两;清代道光二十五年,江苏赈灾银一半被层层瓜分,最终百姓仍旧揭锅食草。

更可怕的是,“拿粮换命”成了一门生意:官差坐镇粮仓,谁能送银谁先分;无银者只能眼看别人吃饭,自己饿死。历史文献中的“饿殍遍地、狗啖人骨”,并非文学夸张,而是官府“制度性饥饿”酿成的人间地狱。

古代“礼”的实体载体,不外乎祭坛、宗庙、书院、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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