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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粟米之度:孔子的济困之道

急不继富” 思想的具体实践。他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救济方式:对孤儿寡母给予足够的口粮,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对青壮年劳力发放种子粮,帮助他们恢复生产能力;对殷实之家发放借条,既解决了他们的暂时困难,又不会让他们产生依赖心理。这种精准的救济方式,充分体现了 “善意有尺度,尺度是人心” 的理念。

五、粟米的旅程:从曲阜到长安

汉武帝时期,博士褚大注解《论语》时,特意去曲阜考察了当年子华家的旧址。他在《褚氏论语注》里写道:“其地有老井,井旁有粟窖,可容五秉,窖壁有‘赤母藏粟’四字。” 可见那五秉粟不仅解了燃眉之急,还让子华之母平安度过了整个冬天。

东汉末年,郑玄在高密讲学,逢黄巾之乱,粮道断绝。他效仿孔子 “周急不继富”,将家中存粮分成三份:一份给逃难的学子,一份给邻村的老人,自己和家人则以野菜充饥。弟子们不解,他指着窗外说:“子华家有帛可换粮,只是时运不济;如今这些学子,连换粮的帛都没有,这才是真急。”

在新疆尼雅遗址出土的魏晋文书中,有份《赠粟账》记载:“给贫户张五粟三斛,给商户李二钱五千。,萝2??拉tD小)×%说,; *<[免:费/?阅ˉ读′” 文书旁的木简上,赫然写着 “君子周急” 四个字。考古人员推测,这可能是当地儒学博士制定的赈灾方案 —— 给缺粮的贫民直接发粟,给有经营能力的商户发钱,让他们能继续做生意,这种区别对待,与孔子的理念一脉相承。

粟米的旅程,从曲阜到长安,再到遥远的新疆尼雅,见证了孔子 “周急不继富” 思想的传播和实践。褚大的考察,证明了冉有所赠的五秉粟确实起到了关键作用,让子华之母度过了难关。这也说明,适当的救济能够帮助人们摆脱困境,度过危机。

郑玄在黄巾之乱时的做法,是对孔子思想的灵活运用。他根据不同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救济措施。对于有一定物资基础的子华家,他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解决困难;而对于那些一无所有的学子,则给予了直接的粮食救济。这种做法,体现了他对 “真急” 的准确判断。

新疆尼雅遗址的《赠粟账》,则展示了孔子思想在边疆地区的影响。当地儒学博士根据不同人的职业和需求,采取了不同的救济方式:给贫户发粟,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给商户发钱,帮助他们恢复经营。这种区别对待,不仅体现了 “周急” 的理念,还考虑到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对孔子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六、量器与人心:看不见的尺度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里算过一笔账:“贞观年间,一农夫年均收粟百石,缴税后余七十石,够一家五口全年食用。” 他特意在批注里提到孔子的 “釜庾之制”:“圣人之量,非斤两计,乃人心计。” 意思是说,夫子规定给多少粟,不是单纯按数量算,而是看对方的实际需求。

北宋的范仲淹在苏州办义庄时,制定了《义庄规矩》:“族中子弟读书者,月给米三斗;老者无依者,月给米五斗;有田产者,虽老不给。” 这规矩里,“有田产者不给” 正是 “不继富” 的体现。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吾读《论语》至‘周急不继富’,常感圣人之智 —— 若给富者添粮,便是夺贫者之食。”

明代的海瑞在淳安任知县时,处理过一桩 “赠粮案”:乡绅王某捐粮千石,要求官府发给自家佃户。海瑞核查后发现,这些佃户多有存粮,真正缺粮的是邻村的流民。他最终将粮食分给流民,对王某说:“君之善意可嘉,但当赠于急者。” 王某不服,海瑞便拿出《论语》,指着 “周急不继富” 说:“这是孔圣人的规矩。”

杜佑的批注,点出了孔子 “釜庾之制” 的精髓:圣人所规定的量器,不仅仅是一个数量上的标准,更重要的是一种基于人心的判断。这种判断,考虑的是受助者的实际需求,而不是简单的数字衡量。在现代社会,我们在进行慈善救济时,也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根据受助者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帮助。

范仲淹的《义庄规矩》,是对孔子 “不继富” 思想的具体实践。他明确规定,有田产的老人即使年老也不给予粮食救济,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经济来源,不属于 “急难” 之人。这种做法,确保了义庄的粮食能够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避免了资源的浪费。范仲淹的话 “若给富者添粮,便是夺贫者之食”,深刻地揭示了资源分配的本质: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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